失能險停售後,長照險能全面承接保障缺口嗎?

失能險下架,很多人心裡開始不安

「之前都聽說失能險很重要,結果現在停售了,那萬一以後真的失能怎麼辦?」
不少人在新聞上看到失能險停售的消息,內心頓時浮現這樣的焦慮。畢竟,失能風險並不會因為商品停售而消失。尤其隨著高齡化社會來臨,長時間需要他人照顧的情況只會越來越普遍。那麼,現在市面上主打的長照險,真的能取代失能險嗎?

失能險與長照險的根本差異

首先,我們要先搞清楚「失能」和「長照」這兩個概念雖然相關,但在保險的定義上是有差異的。所謂的「失能」,通常指的是因為疾病或意外導致身體機能受損,符合保單條款中定義的失能等級表。這個等級可能是從輕微到非常嚴重,影響的範圍也可能很廣泛,例如肢體、器官功能、精神等等。而「長照」則更側重在因身心障礙導致日常生活能力持續下降,需要他人長期協助的狀態。這通常會以「六項日常生活功能(ADLs)」是否能獨立完成來評估,像是吃飯、穿衣、洗澡、如廁、行動、移位等。

簡單來說,失能的範圍更廣,可能涵蓋了許多還不需要長期照護的狀態,一旦符合失能等級,保險金就可能啟動給付,可以用來彌補收入中斷、醫療費用等損失。而長照險的理賠門檻,則通常是需要達到一定的長期照護狀態才會啟動給付,目的是為了支應後續長期照護所需的龐大開銷。

更細一點來說,以《長期照顧服務法》中的概念來看,只要符合日常生活活動(ADL)失能標準,如無法自行如廁、穿衣、移動等,且失能狀況達一定期間(通常需滿3到6個月),就能啟動理賠。也就是說,長照險的啟動門檻較低,更貼近輕中度失能的真實照護需求

一個案例,看懂長照險的優缺點

舉例來說,陳先生60歲,某次意外導致神經受損,已長達數年下肢無力,雖然腦部清楚,也能用語音工作,但生活上完全需要他人協助。這時,他無法達到過去失能險「完全喪失工作能力」的認定,但在長照險的條件下,因ADL評估有3項以上失能,已符合理賠資格。保險金能用來支付看護、輔具、居家改造等日常照護費用,大大減輕家中負擔。

面對失能險停售的現實,建議採取「多管齊下」的方式配置保障:

  • 儲蓄策略:退休金規劃填補可能的保障缺口
  • 基礎保障:意外險、醫療險和癌症險確保基本風險轉嫁
  • 特定保障:重大傷病險、特定傷病險等針對重度疾病狀況
  • 長期照護:長照險應對持續性照護需求

失能險的停售確實在保障規劃上造成了一定的缺口,但這也提醒我們,單一保險產品難以覆蓋所有風險。理想的保障規劃應該是多元且有層次的,就像築起一道牆,每一塊磚都有其重要性。長照險雖然無法完全取代失能險,但在整體保障體系中扮演著不可或缺的角色。

懂得善用長照險成為新選擇,才是面對未來的聰明做法。不妨趁身體健康、投保條件佳的時候提早布局,避免老後真的需要時才發現保障跟不上現實需求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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