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2024年7月起,台灣的實支實付醫療險開始實施新制度,回歸「損害填補原則」,僅接受正本收據進行理賠。從2024年10月起,相關的配套措施也正式上路,以確保理賠金額不超過實際醫療費用。金管會為此提供了3個月的緩衝期,讓保戶及保險公司適應新制。
新制重點:正本留存證明書與差額證明書
根據新規定,保戶在申請理賠時只能提交一份正本收據。若保戶持有多張實支實付保單,首家受理理賠的保險公司需提供「正本留存證明書」或「差額證明書」,以便保戶向其他保險公司申請後續理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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